法定最低工資已提高至$37.5元

法定最低工資於2011年5月1日開始實施。由2019年5月1日起,法定最低工資水平由每小時34.5元調升至每小時37.5元。就僱主備存僱員的總工作時數紀錄的金額上限,亦同時由每月14,100元修訂為每月15,300元

 

法定最低工資適用於所有僱員,無論是月薪、日薪、時薪、長工、臨時工、全職、兼職或其他僱員,亦不論是否按連續性合約受僱,除家庭傭工/獲豁免學生/獲豁免實習學員外,皆受到《最低工資條例》的保障。

剔除非工作時數之款項

1. 如休息日薪酬,
2. 假日薪酬,
3. 年假薪酬,
4. 產假/侍產假薪酬,
5. 疾病津貼 等等

 

需備存總工作時數

1. 工資期總薪金低於$15,300元 或,

2. 法定最低工資適用的僱員 僱主根據《僱傭條例》須備存的工資及僱傭紀錄,須包括 僱員於工資期的總工作時數(不足一小時亦須計算在內)

 

計算權益複雜,卻看似簡單,容易誤觸犯法網

由於最低工資的權益是按小時作計算,看似簡單容易明日,因而導致不少僱主單純以總月薪除以總工時作計算,卻沒有考慮各項計算因素,如每月支付的工作天數、剔除非工作時數之款項等等,而佣金、非定額薪酬及工作期間的工時等亦需計算 自從此條例生效後,對於大部份行業,是一大陷阱,若以人手動計算,費時失事。由於每間酒店的營運方式不同,某些薪酬組合比較複雜,例如時薪及附帶佣金的酒店員工後,相關僱員的最低工資權益則可以跟基本計算薪酬有很大分別,需小心處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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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勞工法例對雖然相對完善, 但是在反行各業上卻欠缺清晰的指引, 加上不少機構計薪結構複雜, 支薪管理上非常費時, 容易遺漏, 誤墮法例陷阱觸及灰色地帶。要有效管理, 不妨考慮使用計薪服務, 由資深的人力資源人員管理, 收費不高,可有效減少錯誤, 亦減少內部行政開支, 一舉多得。